大树文学 > 都市小说 > 全职大主播:开局魔都五套房 > 第一百四十四章 鸡蛋里面挑骨头
张恒也注意到了这个金五零的发言,看到对方的ID名称,脑海里立刻浮现出了一个大墨镜、小胡子,整天板着一张脸的中年男人的臭脸。
虽然被音乐圈的某个嘚儿称作“音乐神童”,可事实上,在金五零骂哭张韶晗之前,谁也不知道这人到底是干嘛的。
作为一档音综类节目的评委,讽刺吴克峮唱的是儿歌,说张韶晗是花瓶,还公开表示,张韶晗之所以过气,完全是因为她的音乐风格太落伍。
可以想象,当时的张韶晗刚刚从人生最低谷爬上来,满心渴望着能重新被主流音乐圈接受,赢回歌迷的心。
对任何一个机会,都拼尽全力,牢牢把握,结果复出后参加的第一档节目,不但要被一个自己不认识的评委品头论足,还要咬着牙受这番羞辱。
也就是经历了太多的挫折之后,内心已经足够强大,不然的话,恐怕早就崩溃了。
金五零也因为他的奇葩发言,成功引起了众怒,被现场观众围攻,要求其公开道歉。
不过这个二掰倒也头铁,被那么多歌迷指着鼻子骂,居然也能稳如泰山的安坐。
最后还是好友孙南站出来解围,才没引发更大的骚乱。
可自从那次的音综以后,这个早就过气八百年的金五零,借着毒舌、臭脸的人设,居然还引起了不小的关注。
大概是第一口吃得挺香,随后经常能看到他时不时的冒个头,对其他音乐人,或者音乐作品进行辛辣的点评。
总之,在他的眼里,就没有好的音乐。
张恒上辈子还特意了解过这个人的生平,也是做乐队出身,上世纪90年代发行过一张音乐专辑,但听过的人不多。
据说这个金武林是玩严肃音乐的,自我标榜艺术家,也不知道谁给他的勇气。
另外,还给一些歌手写过歌,其中就包括天后王妃。
有一首《流浪的红舞鞋》就是金五零给写的,就是不知道王妃还记不记得自己唱过这首歌。
张恒也没料到,这个所谓的音乐神童居然还跑到他的直播间里,来刷存在感了。
【这是常识,如果连这个都不懂的话,就不要出来卖弄,作为公众人物,向你的歌迷传播错误的概念,你应该检讨。】
【另外,这首歌的曲调非常庸俗,放在过去只有勾栏院的娼.妓才会弹奏这种涂满了脂粉气的曲子,你以后最好不要写,这是我对你的忠告。】
【最后,整首歌矫揉造作,俗不可耐,如果让我来打分的话,给一分都是鼓励!】
我艹!
最开始,金五零只是点出了歌词当中的常识性错误,张恒还没觉得如何,毕竟错就是错,不光这一点是错的,就连歌曲的第一句也是错的。
天青色根本不是青花瓷的颜色,并且天青色是不可能等“烟雨”的。
所谓的天青色代表的是晴空万里,歌曲本身想要表达的是一种气候变化的过程,只有从“晴空”到“骤雨”,才能对应得上后半句的“我”和“你”。
但是“骤雨”总是给人一种狂风吹林雨坠瓦的粗糙感,明显配不上青花瓷的美,只有淡淡的“烟雨”才能搭配。
点出这些错误,张恒认。
但后面那一串屁又是几个意思?
庸俗、矫揉造作,还说张恒是娼.妓!
【这掰是谁啊?】
【金五零,孙南口中的音乐神童!】
【唱过什么?】
【谁要是能知道,都可以去考古了!】
【在音综上骂哭张韶晗的是不是这个二掰!】
【没错,就是他!】
【艹!原来还真的是这个傻掰,又跑来蹭六哥的热度了?什么玩意儿啊!】
【一个早就被市场遗忘的老家伙,也好意思出来点评六哥的作品,谁给他的勇气。】
【真要是有本事,也写首歌出来,别一天到晚的碰瓷!】
【他写歌,写出来你听啊?那种曲子只能给《聊斋》做配乐。】
【我刚查了一下,这傻掰上世纪发过一张唱片,艹,比老子岁数都大!】
【正在播放王妃的《流浪的红舞鞋》,大晚上的一个人在家,真怕招来不干净的东西!】
网友们对着金五零就是一通群嘲,可金五零发表完自己的言论之后,任凭网友再怎么嘲讽,也不回应。
大概这正是他要的效果。
家人们的眼睛都是雪亮的,但张恒并不打算就这么放过金五零。
“这位叫金五零的朋友,咱们暂且不探究他到底是不是我们知道的那个金五零,对于他的评价,首先,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知识盲区。”
“强如宋代大文豪苏东坡,也曾经在菊花落瓣的问题上面,犯过常识性的错误。”
【六哥要讲故事吗?】
【安静,我感觉六哥要反击了!】
“熟悉历史的都知道,苏东坡和王安石,作为守旧派和改革派,二人政见一向不合,却经常有书信往来,特别是在最擅长的诗词上进行较量。”
“有一次,苏东坡前去拜见王安石,而王安石刚好外出,在书桌上留了两行诗“西风昨夜过园林,吹落黄花满地金”。”
“苏东坡看过以后,心里就在想,菊花是最耐寒的植物,秋风吹菊花,菊花怎么可能满地金呢?”
“于是,就拿出一支毛笔补了两句诗,告诉王安石菊花生在秋天,是不落瓣的。”
【然后呢?】
发言的网友绝对是个好捧哏的。
“然后,王安石回来看到了,就把苏东坡贬到黄州当团练使,等苏东坡去了黄州后才发现,当地的菊花果然到了秋天会落瓣。”
“这世界上的知识点太多,属于常识的知识,体量非常庞大,几乎没有人能保证自己不会踩中雷区。”
“写歌,不是考古,关于青花瓷瓶底部那些事儿,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太专业了。”
说到这里,张恒故意停顿了一下。
是啊,对于普通人来说太专业,可是对张恒来说呢?
耀州瓷青釉,还有青花瓷的古法烧制技术,都被张恒给复原了,要说对于瓷器的专业性,连博物馆的馆长都要低头服气。
金五零不说,张恒难道真的不知道。
即使金五零说了,对于一般人而言,也未必有兴趣。
“毕竟,歌词是以情取胜的。”
“歌词其实和诗词一样,不太讲究逻辑,有时候甚至是根本不知所云,今天的歌词,就像过去的唐诗、宋词和元曲,诗词允许夸张、变形,利用各种复杂、前卫的修辞手法,营造一种朦胧的美。”
“比如李商隐写《锦瑟》,沧海月明珠有泪,这里的‘珠有泪’可理解成鲛人的眼泪。但是蓝田日暖玉生烟里面的‘玉’,为什么能生烟呢?这个根本无法解释,只是因为它唯美,所以流传下来。”
“至于青花瓷瓶底部不写汉隶,这属于文物收藏圈子的小众知识,你知道就行了,用不着出来卖弄!”
【就是嘛!鸡蛋里面挑骨头,一首歌只要听众觉得好就行了。】
【还是那句话,金五零要是觉得别人都不如他,那就写一首歌出来,让大家听听!】
【他写个毛线,活了大半辈子,创作的歌曲,两只手都数得过来,还都是没听众的!】
“另外,关于你说的这首歌曲子庸俗,是过去勾栏院娼.妓才会弹唱的,你去过啊?咋去的?穿越?重生?还是你祖辈口口相传啊?”
刚才只是探讨,张恒要骂人,也得经过一个铺垫,先把理给占住了,明明白白的告诉金五零,别在爷面前卖弄,爷比你知道的多。
你那点可怜的知识储备,最多也就能诈唬一下小学生。
等到把理说完了以后,接下来就该到了火力输出的时候。
还勾栏院的娼.妓。
新中国解放都多少年了,国家一直严厉打击黄赌毒,金五零到底哪来的机会去勾栏院,要是没去过,他咋知道这曲子是娼.妓弹唱的?
【对,说说呗,长这么大,我都不知道勾栏院的门朝哪边开,既然金老师常去,也带我一个,让我开开眼!】
【没听六哥说嘛,也有可能是人家祖辈口口相传的,说不定金老师家学渊源,打他爷爷那辈,就是八大胡同的常客,说不定还见过小凤仙呢!】
【牛掰,原来是世家,失敬失敬!】
京城某家夜店内,金五零原本就黑灿灿的一张脸,这会儿就像是又染了一层墨。
“怎么了?”
好友孙南察觉到了,赶紧示意其他人安静,走过来坐在金五零的身边。
呃?
“这个是最近特别红的那个六哥,你……”
孙南正说着,看到公屏里网友的评论,顿时一阵头大。
“你说什么呢?”
金五零沉着一张脸,把刚才的事说了一遍。
孙南听了顿时皱紧了眉。
“你这人有病是怎么着,没事儿你招他干嘛啊!”
作为华语乐坛的大哥大,张恒当然不用在意张恒一个网红,可问题是,张恒可不单单只是个网红。
那恐怖的创作能力,圈子里无数大佬都得主动交好。
“我说的是实话!”
实话?
你的实话惹出过多少事,我给你擦了多少回屁股了。
见金五零拿着手机还要回复,孙南赶紧一把抢过,直接关机,表情严肃的看着金五零。
“别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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