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文学 > 其他小说 > 盗笔:雨村碎笔 > 第11章 我能拔萝卜,你会跳恰恰么?
闷油瓶跟着我同时跳了下去,在我即将一头栽到乱石堆的时候一把拉住了我。
我手有些抖,难以置信地看着那两具坐在那的尸骨,不敢上前。
我满头冷汗看着闷油瓶,有些失智,连话都说不出来了。闷油瓶比我要冷静的多,他直接走上去,当着我的面把两具骷髅拿下来拆了,摆在地上,招呼我去看。
我在一瞬间冷静了下来,忽然意识到那根本不是人骨,而是有人用狒狒的尸骨打磨后拼起来摆在那里的。
是谁做的这件事,不用说,毫无疑问就是小花和黑瞎子了。
他们会合了,并且经过这里,把身上能证明他们身份的东西留在了这里,是为了什么?留记号么,我觉得不大可能,如果是留信号给后面的人,应该有更省事的方式。
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他们在这里摆两具骷髅假冒自己,是为了瞒过谁。
我一时冷汗如浆流,意识到了什么。
古波斯的天葬,不净人,尸变,尸陀林主,四只眼睛。
难道说,齐羽体内的那个小怪婴,就是尸陀林主?
我草,这里他妈的是齐羽的老巢!我们爬着爬着爬到别人老家了!
小花他们呢?为什么会在这里留下痕迹?还有齐羽,闷油瓶不是追着他出去了么?
一个接一个的想法从我大脑中冒出来,我无法冷静,但等彻底恢复冷静的时候,只想到了两种可能。
要么我身边的闷油瓶是假的,要么就只有最后一种了。我看着他,声音开始颤抖:“小哥,你是不是,失魂症已经发作过一次了?”
闷油瓶看了我一会儿,缓缓点了点头。
我的大脑在几分钟之内完全断片似的停止了思考,只是走过去,死死扣着他的肩膀,我看着他,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正在我内心里疯长。
一时间,之前所有不合逻辑的地方都有了解释。
为什么我一进来就遇到了闷油瓶,为什么闷油瓶明明见过胖子了,我们走了这么久都没能跟他们会合,为什么一路上闷油瓶的情绪状态都有些不对劲。
他已经到达过这里一次了,在这里失魂症发作,出去后忘记了这些经历,又回到了原点,在遇到我后又经历了一遍。
我深深看着他,明白了为什么进来之前,他要一再强调让我集中注意力,还用了一种含糊的宗教词汇做理由搪塞我。当他发现我的体内残留着他的血的时候,开始担心我也会跟他一样受到影响。
我感到恐惧,应该说,我从来没有一刻像这样恐惧过了。
我抓着闷油瓶的肩膀,一时间竟然说不出一句话。
为什么到了这里,闷油瓶的记忆会受到影响,我一下就抓住了重点,这种断片在我遇到他之前应该也经历过一次,这不是幻觉,是实打实的失忆。
但不同的是,这和当年闷油瓶从陨玉里出来后的状态有所不同,一路上他的记忆正在快速恢复。这感觉就像是,有两股力量在把我们脑子里的记忆挖出来当球踢。
我松开手,跟他鼻尖碰了一下,然后问道:“小花他们看起来是被齐羽弄到这里的,然后他们跑了。”
张海客之前从地下扫上来的成像报告里,他们所有人应该都处于干化的状态,那么很可能小花他们就是在这样的状态下被齐羽拖到了这里。
我脑子里有一瞬间懵逼,但还是立即给出反应:为什么小花要在这里伪造两具尸骨,除非是齐羽认为他们已经死了,而且很快就会白骨化。
齐羽想看到的结果,是他们在这里被天葬,尸骨上的肉被啃食干净么?
谁来举行这种“天葬”呢?
我草,这时我突然跟闷油瓶对视一眼,都意识到什么。
齐羽似乎是在用小花他们钓出那种鲁神。已知鲁神会吸食尸体,而我记得黑瞎子会一种闭脉的窍门,可以让人的身体进入一种假死状态。
也就是说,在闷油瓶追着齐羽跑出去的那段时间,小花和瞎子用了这种方法脱离出去,并且留下两具尸骨在这里冒充他们。
我咽了下口水,内心直觉非常不妙,瞎子的身手不说硬刚,我觉得至少不会太落入下风,再加上小花也在,有什么理由让他们直接选择了这种方式逃脱呢?我感觉特别不舒服,很有可能瞎子已经失去了战斗的能力。只有小花一个人能够勉强行动,他在这里布局,带着黑瞎子逃了出去。
这几乎是从一个险境,进入另一个虎口了。而且齐羽和这个地方的关系,我觉得要更深,看起来他似乎想用小花他们做贡品,献给古神么?
这时候,闷油瓶拍了我一下,示意我过去看,就看到那堆狒狒的尸骨下面,出现了一个拳头大小的洞。
我往四周都看了,地面上只有极其狭小的缝隙,要下去几乎不可能了,就连闷油瓶在缩骨状态下都不可能下得去。
这几乎是一间密室了,小花他们到底是怎么在这里消失的?我觉得就只有一种可能了,他们是真的被鲁神拖下去了。
那么,我们要深入下去,就也只有这种方法了。
我拿起小花留下的录音机,还能勉强使用,按下去里面就播放出打雷一样的烛龙叫声。
说实话,我还是有些不太明白原始苯教里这种古神的禳解仪式为什么需要龙的叫声,助兴么?我愣了一下,古神有这种特殊癖好么,我觉得未必不是古人自己在牵强附会了。
但目前看来,小花留下的录音机是能派上用场的,甚至他摆成结合姿态的那两具骷髅,是在暗示:想下去的话就得跳舞么。
我摸着下巴蹲下来,看了一眼闷油瓶,心说我能拔萝卜,你会跳恰恰么?

温馨提示:方向键左右(← →)前后翻页,上下(↑ ↓)上下滚用, 回车键:返回列表

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章